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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8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4%

发布日期:2017-09-14 来源:重庆市统计局

2017年1-8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4%


2017年1-8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08.5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4%,较去年同期回落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较去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8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2.71亿元,同比增长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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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4934.47亿元,同比增长11.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4.10亿元,同比增长13.8%。其中,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20.42亿元,同比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2.29亿元,同比增长13.0%。

按消费类型分,1-8月份,商品零售4470.63亿元,同比增长11.1%;餐饮收入737.94亿元,增长13.1%。其中,8月份,商品零售561.10亿元,同比增长10.3%;餐饮收入91.61亿元,同比增长10.2%。

 2017年1-8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194.01亿元,同比增长35.6%,比限额以上法人非网络商品零售额增速高23.9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比重为6.8%,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长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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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