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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统计局:2017年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好于预期
    2018-01-18
  • 国家统计局:2016年国家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

     2016年国家体育产业总规模与增加值数据公告


    国家统计局国家体育总局

    2018年1月13日

     

      经核算,2016年,国家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为1.9万亿元,增加值为6475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9%。从名义增长看,总产出比2015年增长了11.1%,增加值增长了17.8%。

     

      从国家体育产业内部结构看,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的总产出和增加值最大,分别为11962.1亿元和2863.9亿元,占国家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62.9%和44.2%。体育服务业(除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外的9大类)发展势头良好,总产出为6827.0亿元,占国家体育产业总产出的比重从2015年的33.4%提高到35.9%;增加值为3560.7亿元,占国家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5年的49.2%提高到55.0%。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增长较快,总产出和增加值名义增速均超过30%,反映了健康中国理念的普及,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

     

     

     

      附注

     

    1.指标解释

     

      体育产业总产出(也称总规模),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体育货物和服务的价值,反映常住单位从事体育生产活动的总规模。

     

      体育产业增加值,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体育产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常住单位指在我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

     

      生产是在机构单位负责、控制和管理下,利用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分类

     

      体育产业核算分类采用《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2015年第17号)。《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根据体育生产活动的特点,将符合定义的类别重新组合而成,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

     

      体育产业核算采用两级核算分类。第一级分类按照活动特点分为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业,体育场地设施建筑业和体育服务业三大类。第二级分类是在第一级分类的基础上,选取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共130个分别归属,其中体育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业包括37个行业小类,体育场地设施建筑业包括3个行业小类,体育服务业包括90个行业小类。在130个行业小类中,11个行业小类的全部活动属于体育产业活动,119个行业小类的部分活动属于体育及相关产业活动。

     

    3.核算方法及数据来源

     

      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家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核算所需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2015年全国体育产业专项调查资料;二是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包括2016年有关专业统计年报资料、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资料、2016年GDP核算资料等;三是有关部门资料,包括财政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统计资料。


    2018-01-15
  • 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完成“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民意调查

     

    民生实事真惠民,市民齐赞政策好

    ——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完成“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民意调查

     

    2017年12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顺利完成“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自主策划调查项目工作。本次调查全面围绕我市主城区市民对“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的知晓度、满意率和可预见性的影响三方面展开,通过民意调查了解市民的真实意愿,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今年1月1日,正值“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实施之际,《重庆日报》等报刊媒体刊载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结果,77.32%的主城区市民对该项政策有不同程度的知晓和了解;其中对此表示满意与认可的高达97.67%,认为“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传统“一刀切”的收费模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谁消费谁买单”。

    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直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的实际举措,是惠民利民的大实事。

    2018-01-10
  • 国家统计局:2017年12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走势总体平稳

     

    2017年12月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走势总体平稳

    ——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解读2017年12月中国采购经理指数

     

    2017年12月31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了中国采购经理指数。对此,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高级统计师赵庆河进行了解读。

     

      一、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延续扩张态势

     

    2017年,制造业PMI总体走势稳中有升,年均值为51.6%,明显高于去年总体水平1.3个百分点,制造业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趋明显。12月份,制造业PMI为51.6%,虽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但仍达到年均值水平,保持较强扩张动力。本月主要特点:一是生产稳步增长,需求持续释放。生产指数和新订单指数为54.0%和53.4%,分别比上月回落0.3和0.2个百分点,但仍高于年均值0.1和0.3个百分点。二是国内外经济环境持续改善,进出口回稳向好。受世界经济整体复苏、全球贸易增速加快等因素影响,新出口订单指数和进口指数均连续两个月提升,本月为51.9%和51.2%,分别比上月上升1.1和0.2个百分点。三是企业采购意愿增强,市场预期乐观。采购量指数为53.6%,比上月微升0.1个百分点,为年内次高点。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8.7%,连续两个月上升,且高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四是新动能加快成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高技术制造业PMI为53.8%,比上月上升0.6个百分点,其年均值明显高于去年和制造业总体水平,引领制造业经济向高质量迈进。

     

      调查结果显示,主要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和出厂价格指数为62.2%和54.4%,分别高于上月2.4和0.6个百分点,均为连续两个月回落后再度回升。其中,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行业的价格涨幅明显。本月反映能源等原材料供应紧张和运输成本上涨的企业比重有所上升,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

     

      分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PMI为53.0%,比上月微升0.1个百分点,年均值为52.8%,全年保持较快增长;中型企业PMI为50.4%,比上月微落0.1个百分点,年均值为50.5%,全年总体处于扩张状态;小型企业PMI为48.7%,比上月下降1.1个百分点,年均值为49.0%,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仍需继续加大。

     

      二、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稳中有升

     

    2017年,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年均值为54.6%,高于去年总体水平0.9个百分点,一直保持在较高景气区间,全年非制造业延续平稳较快的扩张态势。12月份,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5.0%,高于上月0.2个百分点,为四季度高点,年末扩张步伐有所加快。

     

      服务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3.4%,比上月小幅回落0.2个百分点,四季度该指数始终位于53.5%左右的景气区间,总体运行平稳。从行业情况看,邮政快递、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信息技术服务、银行、保险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均连续两个月位于57.0%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市场需求旺盛,经营活动较为活跃,业务总量持续快速增长。餐饮、证券、房地产、居民服务及修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临界点以下,业务总量有所回落。从市场预期来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0.3%,虽有所回落,但连续7个月保持在高位景气区间,年均值为60.1%,表明企业对服务业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建筑业景气度高位攀升。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63.9%,比上月上升2.5个百分点,年均值为60.9%,高于去年1.1个百分点,建筑业生产全年保持较快增长。从市场需求看,新订单指数为58.1%,比上月上升3.0个百分点,且高于年均值2.7个百分点,建筑业增长动力依然较强。

    2018-01-02
  • 我市完成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初步选点工作

     我市完成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初步选点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我市于2017年底完成全市调查点初选工作,并按时上报核算司。本次初选单位数在国家布置的635家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增加669家,经过反复核实最终确定1304家。其中,工业企业767家,建筑业企业17家,服务业企业520家。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结合全市具体情况,为确保样本单位代表性,我市制定了科学的选点原则:一是选取各行业代表性强、财会统计制度完善、配合度高的企业,确保行业数据更加详实,消耗结构更加合理;二是尽量选择区域集中的企业,确保后续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积极与市局专业处室以及各区县统计部门合作,广泛听取推荐建议。

    此次初选工作完成后,我市将根据国家计划安排,结合名录库更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初选点核实,为下阶段正式开展培训和调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18-01-03
  • 民生实事真惠民 市民齐赞政策好

    民生实事真惠民 市民齐赞政策好

    ——主城区市民认可“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


    素有“山水之城”称谓的重庆四山相隔、两江环抱,依靠路、桥、隧道跨越山水。2002年,为改变主城区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较为落后的局面,重庆市政府颁布实施《重庆市主城区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力推动城市的有序运转和快速发展。时至今日,“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时代”持续约16年之后即将终结。市政府确定了事关民生的大事-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

    2017年12月,为了解重庆市主城区广大市民对“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出台之后的反映,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的方式,开展了广泛的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7.32%的主城区市民对该项政策有不同程度的知晓和了解;其中,高达97.67%的主城区市民对此表示满意,数据表明该项政策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广得民意、深得民心。

    “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打破了以前传统“一刀切”的收费模式,在新收费办法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多种收费方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谁消费谁买单”。调查结果表明,有75.67%的主城区市民认为“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有利于“减轻车主出行成本”;46.28%的市民认为“收费方式灵活(按次收费、办理通行套餐、按车型收费、计重收费等)”,广大车主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经济合适的收费方式;37.78%的市民认为该政策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最直接的效应—刺激市民购车的需求,带动汽车产业发展,进而激发整个市场的活力;“其他”项占比2.76%。

    “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受益颇大,但还有2.33%的市民表示该项政策“不太好”。调查显示,这部市民主要存在以下担忧,如:“频繁往返区县会不会导致绕城高速成本增加”、“是否会导致内环交通拥堵”、“可能造成主城区停车位紧缺”、“汽车保有量增加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问题”等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此次民意调查的数据客观反映出,“取消征收主城区路桥通行费”政策是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红利和发展成果,是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的实际举措,是惠民利民的大实事。


    2018-01-01
  • 2017年1-11月份重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5%

    2017年1-11月份重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5%


    1-11月份,重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1.5%,利税总额同比增长16.2%。

    1-11月份,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9.8%;集体企业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6%;股份制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8.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0.7%;私营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0.6%。

    1-11月份,39个工业大类行业全部盈利。主要行业利润情况:汽车制造业同比下降11.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74.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同比增长39.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比增长15.7%,医药制造业同比增长19.6%,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增长24.9%,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25.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同比增长40.5%。

    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4.3%。

    11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同比增长6.8%;负债合计同比增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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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

    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包括应向客户收取的货款、增值税款和为客户代垫的运杂费。

    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和增长量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17-12-27
  • 国家统计局:宁吉喆就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
    宁吉喆就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编者按]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要求,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对2016年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年度评价,联合发布了《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就年度评价工作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

     

      记者: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有何重大意义?

     

      宁吉喆:党的十八大作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决策。为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立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意见》和《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2016年,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建立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规范。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摒弃“唯GDP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协调统一,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依据“一个办法、两个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对于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年度评价工作重在引导各地区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是督促和引导各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器”和“风向标”,对于推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年度评价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宁吉喆:根据《办法》规定,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年度评价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计算绿色发展指数,即采用《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前6个方面55项评价指标计算各省(区、市)绿色发展指数,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区绿色发展成果;二是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通过组织抽样调查来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的主观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绿色发展指数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

     

      宁吉喆:为了做好年度评价工作,国家统计局制定印发了《绿色发展指数计算方法(试行)》,作为计算绿色发展指数的方法依据。制定计算方法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工作需要。根据考核工作对年度评价结果得分的要求,计算方法应满足对31个地区的绿色发展状况进行评价排序的需求,确保同一评价年度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横向可比。其次,严格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根据《办法》规定,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因此,计算方法在数据的收集、审核、确认,绿色发展统计指标转换,数据缺失指标的处理,标准化处理,指数计算等方面均严格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规定执行。第三,确保绿色发展评价科学客观公平。在计算方法研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各地区及有关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采用经典、传统、公认并广泛应用的功效系数法作为绿色发展指数的标准化方法,确保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区均按照统一的方法进行评价,同一年度各地区的指数值可比较,以确保评价方法的公平性。

     

      按照《办法》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考核认定的数据、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规定,绿色发展指数所需数据来自各地区、各部门的年度统计,各部门负责按时提供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负责。为了规范基础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绿色发展统计报表制度(试行)》,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13个部门采集基础数据,并对指标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范围和报送时间等作出规定。各有关部门均通过正式公函报送数据,并对部分地区没有数据的地域性指标进行认定,确保年度评价数据准确无误。评价过程从数据的收集、审核、确认,计算程序到评价结果的全流程,均可核查、可追溯、可解释。

     

      记者:请简要介绍一下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和调查方法?

     

      宁吉喆:为了科学组织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满意程度。调查内容反映人居环境健康的各个方面,重点关注公众反映强烈且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包括社会公众对本地区生态环境总体情况的满意度,对生态环境改善状况的判断,以及对地区自然环境、市政环境卫生及污染和治理情况等三方面的满意程度。

     

      调查采取分层二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分别以全国31个省(区、市)为总体进行抽样,充分考虑各地区人口规模和居民城乡结构,样本代表性强。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方式,由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执行。实行异地调查制度,即每个调查单位仅负责对外省进行调查,不执行本省的调查工作,并且任何两个省份之间不出现交互开展调查的情况,确保调查的独立性。各省的访问过程全程录音,访问数据实时记录,调查过程全程可回溯。通过实地抽查、按比例审核调查录音等方式控制调查质量。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出具的抽样技术报告指出,各省(区、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的方差和绝对误差均低于抽样设计方案要求,抽样方案设计科学,估计量精度较高,调查质量控制较好,调查结果真实可信。

     

      记者:为什么部分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排名的差别较大,如何理解两者关系?

     

      宁吉喆:绿色发展指数是客观评价结果,依据各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来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两者反映的侧重点不同。绿色发展指数侧重于从资源、环境、生态、经济等方面多维度、多层面地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进展;公众满意程度侧重于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绿色发展指数包括6个方面55项指标,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而公众对反映当地空气、水、居住周边环境等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指标的主观感受相对更加深刻,在年度评价结果中也体现出“公众满意程度”与“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具有较为显著的相关性。

     

      记者:为什么有些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很高,环境质量指数很低?

     

      宁吉喆:“环境治理指数”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环境质量指数”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的环境质量状况,既与当地的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也与当地的气候、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等因素有关。同时,环境质量的恶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环境质量的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治理和扭转过程,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发力,不断推进,逐步提高环境质量。

     

      记者:如何看待年度评价结果?

     

      宁吉喆:根据《办法》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五年考核。五年考核重在约束,年度评价重在引导。年度评价通过衡量过去一年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年度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加快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同时也为五年考核打下好的基础。五年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年度评价结果可以引导各地区有的放矢地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绿色发展指数是一项综合评价指标,可以利用6个分类指数来比较分析各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重点领域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具有优势的领域巩固和保持,对于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领域深入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加以落实,从而补齐绿色发展短板,从资源、环境、生态、增长质量、生活方式等全方位共同发力,实现全面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年度评价也是今后长期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应当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根据《办法》要求,年度评价采用相同的标准来客观衡量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和成效。我们应当把关注点放到年度评价所反映的进展和揭示的不足上,下更大力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通过持续的努力使本地区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共同进步,向实现绿色发展不断迈进。

     

    2017年是首次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我们将按照《办法》要求,结合今后每年工作的开展,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研究改进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方法,大力加强绿色发展统计基础工作,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的需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


    2017-12-26
  • 市统计局四个强化圆满完成2017年全市城乡划分工作

     

    市统计局四个强化圆满完成2017年全市城乡划分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统办设管字〔2017〕68号)要求,市统计局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着力“四个强化”,圆满完成2017年全市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的更新维护工作。

    一是建立城乡划分变动情况摸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要求各区县在正式开展城乡划分数据维护工作之前,及时与当地民政、住建等部门沟通衔接,收集核实辖区内乡级、村级单位的变更情况和区划变动信息,为城乡划分代码的正式编制做好技术准备

    二是精心组织业务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及时召开城乡划分业务培训会议,传达国家统计局城乡划分工作的新要求,对统计用区划代码及城乡属性代码的结构、含义和编制规则等内容进行培训,并运用实例对城乡属性代码进行模拟编制。同时,积极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加强对各区县城乡划分工作的日常指导,及时解答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严格报送要求,强化规范操作。要求各区县严格按照《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码规则》,根据本地区划变更和城乡划分数据变化的汇总情况,填写《年度区划及城乡属性变更一览表》,提交行政区划变更文件和《城乡属性变更勘察说明》,表式和说明的格式及内容必须遵循统一样式,不得随意变更和遗漏,同时,数据上报前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报。

    四是扎实开展数据核查,强化质量控制。组织各区县认真开展城乡划分质量控制节点落实情况自查,填报城乡划分质量控制问卷。同时,按照国家局城乡划分数据质量核查重点,市局组成质量检查组,对4个区县23个村级单位的城乡属性的认定和编制进行现场核查, 为准确反映全市城镇建设实际情况,提高城乡划分数据质量提供可靠保障。

    2017-12-22
  • 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两办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厅字﹝2017﹞ 37号)精神,12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9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文件要求。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敬畏事物的本来面目,将真实、准确统计的思想植于心、见于行,坚决防止“数字注水”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惩弄虚作假行为,防止个别地方行政干预企业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要不断优化统计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现实需要,更加突出全面准确反映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

     

    2017-12-18
  • 2017年1-11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7%

    2017年1-11月份重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7%

     

    2017年1-11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05.0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7%,较去年同期回落2.5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8%,较去年同期回落2.1个百分点(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11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5.58亿元,同比增长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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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925.91亿元,同比增长10.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79.09亿元,同比增长13.6%。其中,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99.30亿元,同比增长10.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28亿元,同比增长13.4%。

    按消费类型分,1-11月份,商品零售6259.90亿元,同比增长10.5%;餐饮收入1045.10亿元,增长12.0%。其中,11月份,商品零售631.55亿元,同比增长10.3%;餐饮收入104.03亿元,同比增长10.0%。

    2017年1-11月,全市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实现网上零售额269.62亿元,同比增长29.8%,比限额以上法人非网络商品零售额增速高18.3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比重为6.7%,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商品零售额增长1.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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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2017-12-14
  • 2017年1-11月重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2017年1-11月重庆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1-11月,重庆房地产开发投资3575.30亿元,同比增长7.9%,增速比1-10月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2355.00亿元,同比增长15.2%,增速比1-10月回落0.1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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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25772.7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3%,降幅比1-10月收窄0.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施工面积16569.01万平方米,下降6.0%。房屋新开工面积5168.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8.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3401.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6%。房屋竣工面积4190.46万平方米,增长15.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2760.88万平方米,增长9.8%。

    二、商品房销售情况

    1-11月,商品房销售面积5989.5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8.2%,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74.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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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

    1.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房屋施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多层建筑物的施工面积指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以单位工程为核算对象。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开工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新开工面积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计算。

    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2017-12-14
  • 2017年1-11月份重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0%

     

    2017年1-11月份重庆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0%

     

    2017年1-11月,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714.45亿元,同比增长10.0%,较去年同期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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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46.76亿元,同比增长10.0%;第二产业投资5383.97亿元,增长9.3%,其中工业投资5377.18亿元,增长9.2%;第三产业投资9883.72亿元,增长10.4%。

    按投资构成分,建筑安装工程12093.30亿元,同比增长10.1%;设备工器具购置1695.50亿元,增长29.8%;其他费用1925.64亿元,下降3.6%。

     

    附注:

    1.指标解释

    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2.统计范围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调查方法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17-12-14
  • 2017年1-11月重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

     

    2017年1-11月重庆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

     

    1-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9.6%(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其中,11月当月同比增长9.7%。

    分三大门类看,1-11月,采矿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0.6%,制造业增长11.2%,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4.2%。

    分经济类型看,1-11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集体企业下降37.3%,股份制合作制企业增长3.0%,股份制企业增长10.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5.5%。

    分行业看,1-11月,39个大类行业中有32个行业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支柱产业中,汽车制造业增长7.0%,电子制造业增长25.5%,装备制造业增长10.3%,化工医药行业增长12.2%,材料行业增长7.8%,消费品行业增长8.8%,能源工业下降7.9%。

    分产品看,1-11月,379种主要产品中236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汽车增长4.7%,摩托车增长17.7%,微型计算机设备增长8.6%,打印机增长3.9%,手机增长21.7%,液晶显示屏增长170.9%,钢材增长2.4%,铝材增长11.2%,水泥增长0.8%。

    1-11月,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7.8%,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名义增长17.9%。

     

    附注

    1.指标解释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

    2.统计范围

    从 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 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2012 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T 4754-2011),具体请参见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2017-12-14
  • 国家统计局:2017年11月份CPI、PPI同比涨幅均有所回落

     

    201711月份CPIPPI同比涨幅均有所回落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解读201711月份CPIPPI数据


      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布的20171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CPI环比持平,同比上涨1.7%P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5.8%。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进行了解读。

     

      一、居民消费价格环比持平,同比涨幅回落

      从环比看,CPI基本平稳。食品价格下降0.5%。其中,鲜菜价格下降4.8%,主要原因是11月份除个别寒冷地区外大部分地区气温变化温和,利于蔬菜生产和储运,市场供应相对充足;水产品和猪肉价格分别下降1.3%0.8%,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16个百分点。因冬季需求增加,牛、羊肉价格分别上涨0.4%2.0%;鸡蛋价格上涨2.1%;鲜果价格上涨2.1%,上述四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0.1%。其中,能源价格继续上涨,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上涨3.3%3.8%;服装换季,价格上涨0.7%,上述三项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CPI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下降1.1%,降幅比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影响CPI下降约0.23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下降9.0%,影响CPI下降约0.25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上涨2.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1.96个百分点。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7.0%,居住类价格上涨2.8%,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2.0%

     

      据测算,在11月份1.7%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约为0.2个百分点,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

     

      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回落

      从环比看,PPI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生产资料价格上涨0.6%,比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1%,与上月涨幅相同。从主要行业看,涨幅扩大的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分别上涨6.2%0.5%;涨幅回落的有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上涨1.9%1.4%1.3%;由升转降的有造纸和纸制品业,下降0.2%;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由升转平。

     

      从同比看,PPI涨幅比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5%,比上月回落1.5个百分点;生活资料价格上涨0.6%,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在主要行业中,涨幅扩大的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上涨20.3%,比上月扩大3.8个百分点。涨幅回落的有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23.9%,比上月回落6.9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上涨14.4%,回落5.6个百分点;石油加工业,上涨13.8%,回落1.7个百分点;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上涨8.6%,回落11.1个百分点。上述五大行业合计影响PPI同比上涨约3.27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56.4%

     

      据测算,在11月份5.8%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因素约为1.7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4.1个百分点。

     

    2017-12-11
  • 国家统计局:2016年中国创新指数稳步提升

     

    2016年中国创新指数稳步提升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关晓静解读2016年中国创新指数

     

      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6年中国创新指数测算结果,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高级统计师关晓静就2016年中国创新指数的发展特点进行了解读。

     

      从测算的结果看,2016年中国创新指数为181.2,比上年增长5.7%,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四个创新分领域21个指标中,有17个指标比去年有所提高或持平,其中4个指标增速达到两位数以上,表明我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创新能力和创新质量稳步提升,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型国家建设持续推进。

     

      一、创新环境继续优化

      政府引导力度加大。2016年,国家财政科技支出达7760.7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增速为近4年来的最高水平。科技拨款占财政拨款比重为4.13%,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改变了2011年以来连续下降的局面。

     

      政策环境不断优化。2016年,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支持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政策受惠面更加广泛。从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税政策看,2016年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受惠企业为7515家,比上年增长14.4%;受惠企业所占比重达到12.1%,比上年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

     

      经济支撑更加牢固。201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万亿元,人均达到5.4万元,按不变价计算,分别比上年增长6.7%6.1%。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同时,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发展方式持续转变,新动能不断成长,为持续开展创新活动提供了更加牢固的经济基础。

     

      二、创新投入力度加大

      研发投入增速加快。2016年,我国R&D人员全时当量为387.8万人年,每万人口中的R&D人员全时当量为28.1人年,分别比上年增长3.2%2.6%,增速均高于上年。2016年,我国R&D经费投入为156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6%,重新回到10%以上的增长速度。从投入强度来看,2016年我国R&D经费投入与GDP之比为2.11%,比上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增幅为近3年来最高。我国R&D投入强度已经超过欧盟15国的平均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年缩小。

     

      基础研究占比继续回升。2016年,体现原始创新投入水平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822.9亿元,增长14.9%,人均经费增长5.9%,延续了上年快速增长的趋势。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达到5.2%,为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2016年,我国企业R&D经费支出达到121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6%,较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占全社会R&D经费的77.5%,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达到2.07万家,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达6083家,所占比重分别为33.3%9.8%,比上年分别提高4.10.7个百分点。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创新产出能力稳步提升

      创新产出成果丰硕。2016年,我国国内专利申请授权数为162.9万件,比上年增长2%;发表科技论文数165万篇,增长0.6%;年末大中型工业企业拥有注册商标38.8万件,比上年增长17.4%。神威超算、量子通信、北斗导航等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创新质量持续提升。2016年我国国内专利申请授权数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达30.2万件,比上年大幅增长14.7%;占专利授权数的比重为18.6%,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平均每百家企业拥有注册商标622.8件,比上年大幅提高了103件,企业品牌意识快速提升。

     

      技术市场稳步发展。2016年,我国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为11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6%,首次突破万亿大关;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技术市场成交额为11.5亿元,比上年增长6.1%。创新资源配置更加高效,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更加健全。

     

      四、创新成效进一步显现

      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1]水平继续快速提高,达到120.3万元/人,比上年增长9.6%

     

      企业新产品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4.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2%;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20.4%,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比重达近年来新高。企业各类新产品层出不穷,供给创新成效显著。

     

      能耗强度继续下降。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了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2016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3.6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4%,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按可比价格计算,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降幅超过近4年来的平均水平。

     

      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在前瞻性基础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还需要继续补短板、强弱项。未来,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地位和作用,为实现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和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而不懈努力。

     

      注[1]:劳动生产率指一定时期内工业总产值与年平均从业人员之比,数据口径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17-12-08
  • 国家统计局:50个城市主要食品平均价格变动情况(2017年11月21-30日)

     50个城市主要食品平均价格变动情况(2017年11月2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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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6
  • 市统计局成功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

     

    市统计局成功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

     

    为积极响应中央和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开展,12月4日,市统计局成功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

    知识竞赛以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及相关党建知识为主要内容,各党支部联合小组组建6支队伍,每队选派3名选手参赛。竞赛分为个人必答题、小组必答题、抢答题三个部分,同时穿插观众答题环节。经过激烈的角逐,法规处、监评处、信管处、科培中心联合小组获得此次竞赛一等奖,核算处、工业处、能源处联合小组和办公室、人事处、执法总队联合小组分别获得二等奖,其余联合小组获得三等奖。

    此次知识竞赛时值岁末年尾,各处室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积极选派选手参赛。选手们认真准备,深入复习。赛场上,气氛紧张而热烈,各小组成绩此起彼伏,扣人心弦,选手们精彩的答题不时赢得现场的阵阵掌声;台下观众也跟随比赛节奏,熟悉和巩固十九大知识要点,展现了我局干部职工积极的参与热情和良好的政治素养。

    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旨在“以赛促学、以学促用”,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在全局形成人人学习十九大、人人宣传十九大精神的良好氛围。本次竞赛充分调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丰富了理论知识的学习形式,使大家在参与答题的过程中不断巩固学习成果,达到了竞赛的预期目的。



    2017-12-05
  • 市统计局顺利完成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市统计局顺利完成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为科学评价201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登记质量,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市统计局于11月27—30日顺利完成201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样工作。

      为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市统计局从区县抽调部分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与人口处同志共同组成3个抽查小组参与抽查工作。11月27日,市局专门组织召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业务培训会,对此次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方案、流程以及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抽查工作时间和要求,分配各抽查组的工作任务,强调了工作纪律,并对所有抽查组成员进行了业务和PDA操作培训。要求被抽中的万州区、沙坪坝区和合川区统计局积极与部门沟通,及时获取抽中调查小区的各类相关行政记录资料,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最大限度取得被抽查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提前准备好入户纪念品,做好调查程序的安装、基础数据的推送等其他抽查保障工作。

    11月27-29日,抽查组分赴沙坪坝童家桥壮志路社区居委会004调查小区、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袁家墩社区居委会002调查小区和合川区双凤镇双凤社区居委会005调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组每到一处,首先了解被抽查小区的总体情况,核对调查小区边界是否符合要求,针对城乡不同区域的作息习惯,选取合适的时间段多次入户,并手持PDA逐房逐户逐人进行回访登记,对疑难易漏问题详细询问,此外还将调查数据与相关部门行政记录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比对。

      抽查组在万州区、沙坪坝区和合川区统计局的大力支持和抽中社区的密切配合下,克服时间紧、入户难的困难,严格按照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细则要求,认真细致开展抽查工作,以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娴熟的业务能力,圆满完成了此次数据质量抽样任务。


    2017-12-05
  • 重庆统计官方微博上全国统计BCI周榜

     

    重庆统计官方微博上全国统计BCI周榜

     

    近日,国内最大的“两微一端”新媒体数据平台“清博大数据”,发布了最新一期的全国统计微博传播力BCI周榜,重庆统计官方微博位列第三,重庆区县统计微博共有20家进入前50名。

    近年来,市统计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特别是新媒体建设工作,在全国省级统计部门率先建成统计微政务平台,出台了《重庆市统计微博客管理意见》等制度,明确了统计政务微博的具体要求,并切实加强了对区县统计微博的指导力度,联动区县统计部门共同推进重庆统计政务微群建设。目前,重庆统计政务微群已吸引50余万粉丝关注,成为统计政务公开和对外宣传的重要品牌。

    2017-12-04